• 首页
  • 产品中心 >

    •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管理系统 >
    • 安置房源信息管理系统 >
    • 房屋征收地图指挥系统 >
    • 房屋征收触摸屏公开查询系统 >
    • 征地拆迁移动办公系统 >
    • 征地拆迁影像战略平台 >
    • 危房检测预警系统 >
  • 解决方案
  • 成功案例
  • 服务支持
  • 企业动态
  • 关于朗慧 >

    • 公司介绍 >
    • 发展历程 >
    • 合作洽谈 >
    • 招贤纳士 >
    • 联系我们 >
    • 合作媒体 >

企业动态

Company News

哈尔滨出台征地补偿《意见》:补偿标准价格及方式等确定

作者:朗慧科技 2025-04-15 11:31

文章转载自:新晚报 新晚报记者 董艳春 文章时间:2016-08-10 06:32:19

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,哈市出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,根据该实施意见,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费用单列,纳入征地补偿成本,补偿款及青苗补偿等不允许截留、挤占。

微信图片_20180712095920.webp

青苗补偿标准每平方米为8元

根据实施意见,对集体建设用地上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,采取两种补偿方式,一是当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提供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重新建房的,按照相关规定,以货币化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;二是当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重新建房的,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。

对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征收,可采取货币化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。青苗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8元执行,青苗补偿后不再对地上物另行补偿。


征地补偿费等直补个人防截留

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费用实行单列,直接纳入征地补偿成本,参保标准按当地社保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及费用的测算、结缴、安排、使用和监督,严格按照哈市相关规定执行。

意见规定要拓宽多种补偿安置方式,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,除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外,还根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以及城乡规划要求,采取留地安置的方式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偿。

同时,在征地公告发布前,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,组织测算征地补偿费用,并按一定比例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。采取直补方式,将征地补偿费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,直接发放给所有权人和个人,防止截留、挤占和挪用。

  • 13755020164

旗下产品

  • 安置房源管理系统
  • 征拆安置移动办公平台
  • 征拆安置信息公开系统
  • 征地拆迁智能指挥部平台
  • 征地拆迁GIS应用平台
  • 征地拆迁影像战略平台
  • 危房监测预警系统

关于朗慧

  • 公司介绍
  • 成长历程
  • 城投集团业务管理系统
  • 创新中心

联系我们

  • 合作洽谈
  • 招贤纳士
  • 公司新闻

联系方式

  • 座机电话:0731-88311995
  • 移动电话:13755020164
  • 企业QQ:310809264

公司总部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E2栋2单元4楼

网站备案号:湘ICP备12011883号-11

  • 罗总

    电话咨询

  • 客服

    电话咨询